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
邱瓈寬《大尾鱸鰻》
初以為這部電影堪稱某種神跡的見證。以各項分數來說,劇本0分;導演50分;卡司90分;演員表現5分;話題性95分;藝術性10分。在這麼精神分裂的條件下,拿下100分的票房,一度讓我搞不懂台灣觀眾到底在想什麼。
後來,我想了想「什麼是電影?」若把電影也稱為一個演出,在學校的訓練中,很注重的是「我要讓觀眾看到什麼?」,這九個字提到三件事「觀眾」、「我」、「看到的那個什麼」。「觀眾」是要傳達的對象;「看到的那個什麼」是傳達的手段;「我」是手段的製造者。我們也可以換個句子寫成,我有一個意念,透過一些手段,讓觀眾看到或接受我的意念或想法。
因此,我的意念是什麼,直接影響了我手段的呈現,如果我要引發人的哀憐與恐懼,我呈現的手段就會是希臘悲劇而不是鐵獅玉玲瓏;如果要宣揚愛護地球的概念,我就會開一家有機商店,而不是農藥行。以大尾鱸鰻來說,它的意念很簡單,就是要拍一部在台灣的賣座賀歲片,儘管在我眼中這部電影演員表現生硬,導演手法粗糙,劇本結構不只鬆散更是牛頭不對馬嘴,但面對這樣一部深知目標觀眾胃口,執行精準的作品我還是不得不稱讚它的成功。
也許有人認為這只是一個媚俗的片,完全沒有電影的格調,但衣服的價格或品味也是有高有低,高級訂製服也會出現慘不忍睹的設計,平價國民衣也會有出人意表的的設計,每種類型都有各自的擁護者,如果你是個平價品牌,卻硬要在巴黎時尚周走伸展台;或是高級訂製服硬要跑到菜市場去賣,商品的本質和消費者的見解都沒有高低對錯,只是一個實用、一個炫技而已,應該怪的是誰把它們擺在不該擺的位置。在我眼中,賤人就是要矯情,這部電影媚俗得恰如其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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